[公園街3號] 原創〈子樾with感情這件小事〉
從小,我就不太能理解大家說的「喜歡」是什麼。
記得國小的時候,同學們總是在傳著誰喜歡班上的誰,然後隔天又換喜歡誰,再隔天換喜歡隔壁班的誰,即使自己的名字偶爾會出現,但我只覺得好暈,為什麼大家都可以這快地喜歡上人啊?
不懂啦!
到了國中高中,班上開始有人交了男朋友女朋友。我只覺得,幾個一起吃飯打球玩遊戲的朋友消失了一陣子,剛開始覺得有些傷心都還沒適應,他們又跑回來說分手了拉著我們痛哭,再大些後拉著我們喝酒。
嗯,我記住了兩件事。一、女生很難搞。二、談戀愛很麻煩。
也不是說沒被人告白過,但感謝那些早早分手的兄弟們死在前頭,讓我知道草草接受會導致很可怕的後果,所以那些我根本不認識的女生都被我拒絕了。
後來,上了大學班上男女比嚴重失衡,教授常把「女人當男人;男人當畜牲」掛在嘴邊,班上的女生真的也一個比一個MAN,因為身高我還常被當女生。第一次被男生告白真是太驚悚了!雖然我可以體諒系上女生少學長們真的很寂寞,但是抱歉恕我沒辦法答應。
最近到了公園街3號打工,我真的好喜歡這邊的大家,和其中一些夥伴相處真的好舒服喔!最喜歡黏在他們身邊了,好希望可以一直一直在一起,都不想去上學了啦!
有個同事跟我說,這是喜歡,但不是愛。
所以,到底是怎樣呢?
我不知道。